我国约有600万精神分裂症患者,恋爱结婚是他们的人生大事,也是家属所关心的敏感问题。从法律角度讲,并没有禁止精神病人恋爱结婚的规定,但精神分裂症病人由于病情特殊,在恋爱结婚问题上应该慎重。在一些落后的地方还存在着结婚冲喜来治病的陋习,这样做无疑会给病人的精神症状雪上加霜,因此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在急性发病期不宜结婚,只要达到临床治愈并且具有民事责任能力是可以结婚的,但应该慎重,因为婚姻的幸福与否直接关系到病情发展和生活质量。患者在恋爱结婚前应该考虑到以下问题:
(1)患者在恋爱结婚前应主动向对方介绍自己的病情,取得对方的理解,有较好的心理准备,以免婚后造成感情不和,酿成离婚悲剧。
(2)恋爱结婚前对患者的生活能力、家庭责任感和人际交往能力进行评估:因为婚姻生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交往,婚后患者要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,如果患者在这三方面的能力都比较差的情况下,难以承担家庭责任,此时不宜结婚。
(3)恋爱结婚前应与患者一起讨论对婚姻的期望值,不能将家属的一相情愿强加给患者,以免造成婚后的不幸;病人对婚姻生活应该有比较切合实际的期望值,要求过低会造成婚后情绪沮丧、后悔;期望值过高,容易遭受挫折,家庭不幸福。
(4)患者最好在病情稳定2年以后结婚。因为恋爱、结婚的过程需要耗费很多的精力,如果病情稳定的时间不够,心态调整的不好。社会适应能力较差,容易造成疾病复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