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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恐怖症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    恐怖症
    文章来源:北京文友医院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-11 14:39:28

        恐怖症又名为恐怖性神经症,本症以对某种特殊物品或处境产生持续的.不合理的强烈恐怖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神经症性障碍。1871年CAIL WESTRTAL(1833-1890)首创广场恐怖症一词,1877年RASGI提出幽闭恐怖一词,1981年FREUD将恐怖症从强迫观念中分离出来,并把它列为焦虑性癔症,以后人们才把它作为神经症的一个独立类别。
      恐怖症与中医“恐证”相似。如《灵枢.本神》云:“恐怖者,神荡禅而不收。……神伤则恐惧自失。”《沈氏尊生书》曰:“心胆惧怯,触事易惊,梦多不详。”《伤寒论》论及了恐证脉证“脉行如循丝,累累然,其面白脱色。”《中藏经》则记载了恐怖死症:“肝绝汗出如水,恐惧不安,伏卧,面赤面青者八日死。”本病多因七情所伤,损及肝肾心胆所致。
    1、发病率
      国外报道,恐怖症的半年患病率为千分之10,在精神科门诊中,恐怖症占2.5%,女男比例为2:1。据1982年我国12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,本症在15-59岁人群中患病率为千分之0.59,占全部神经症的2.7%,城乡患病率类似。
    2、病因
      强迫症的发生主要是与患者的心理素质有关,其中遗传和早期的心理冲突在发病中起着重要作用。
    (1)遗传因素:经国外研究提示,广场恐怖症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,另有证据说明遗传与惊恐障碍存在一定联系。
    (2)精神分析学说:FREUD认为本症起源于童年的性心理冲突。通过置换的防御机制,将某种无关重要的物体或情境象征地取代了引起心理冲突的人,从而避免了性心理冲突和分离性焦虑。
    (3)条件反射学说:认为本症是由于某些物质或情境与令人害怕的刺激多次联合出现,形成了条件反射,因获得了引起焦虑的性质,而成为恐怖对象。由于患者对此采取回准措施,从而使这种焦虑恐怖得以强化而固定下来。
    (4)生化学说:约有50%的社交恐怖症患者,在出现恐怖的同时出现肾上腺素含量的上升
    3、临床表现
    (-)恐怖症的临床特证
      这是强迫症临床表现的共同特点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    1、某种外在的客体或情境引起强烈的恐怖。
    2、恐怖的发生往往伴有明显的自主身神经症状,如出汗、心悸、气短、头晕、颤栗甚至频死感。
    3、病人明知其恐怖不应该、不合理、或是太过分,但自己无法控制。
    4、为了避免恐怖症发作,病人极力回避所恐怖的客体和处境。
    (=)恐怖症的分型
    1、场所恐怖症:
      对高处、广场、闭室、黑暗和拥挤场所恐怖。是恐怖症中最常见的一种,约占全部病人60%,主要表现为害怕高处、害怕离家外出、害怕独处、害怕独自在外,处于无能为力状态,又不能立即离开该场所。。如害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害怕到人多拥挤之处、害怕排队、害怕穿过广场、高处及进入黑暗闭室等,严重者常长年在家不出门,甚至在家也要人陪。
    2、社交恐怖症:
      主要恐怖对象为社交场合和与人接触。因害怕出现在公共场所时,大家注视自己,害怕自己出丑,使自己处于难堪的状态。甚至害怕当众说话、表演、进食和入厕,害怕见人,害怕脸红被人看见,或坚信自己脸红,已被他人觉察,这种情况又称之为赤面恐怖症。有的患者害怕与人对视,怕家人看出自己的眼神不好,或自认为在窥视别人。因而恐怖不宁,称为为恐人症
    3、物体恐怖症:
      又称为单纯性恐怖症或特殊恐怖症。恐怖的对象主要为某些特定物体如动物、鲜血、尖锐物。
    4、诊断与分型
    (1)诊断标准
      CCMD-2-R的诊断标准如下:
      以恐怖症状为主要临床相的神经症,所害怕的客体和处境是外在的(病人身体以外),尽管当时并无危险,恐怖症发作时往往伴有植物神经症状,病人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和处境,是特征性的。病人知道他的害怕是过分的或不应该的或不合理的,但这种认知并不能防止恐怖发作。恐怖的客体和处境若非是外在的,如对疾病或畸形恐怖则不属于恐怖症范围,而应归之于疑病性神经症。恐怖症常伴有抑郁,但抑郁是继发的,而且不占主要地位。具体诊断标准应符合以下内容:
    1、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。
    2、以恐怖为主要临床相,符合以下特点:
    (1)对某些客体或处境的强烈的恐怖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符。
    (2)发作时伴有植物神经症状。
    (3)有回避行为。
    (4)知道恐怖过分、不合理、不必要,但无法控制。
    (2)恐怖症分型诊断标准:
    1、场所恐怖症:
    (1)符合恐怖神经症的诊断标准。
    (2)恐怖对象主要是某些特定环境,如高处、广场、闭室、黑暗或拥挤的场所等。
    2、社交恐怖症:
    (1)符合恐怖性神经症的诊断标准。
    (2)恐怖对象主要为社交场所和人际关系。
    3、物体恐怖症:
    (1)符合恐怖性神经症的诊断标准。
    (2)恐怖对象主要为某些特定物体,如动物、鲜血、尖锐锋利物品等。
    (5)鉴别诊断
      恐怖症应与以下疾病进行鉴别:
    1、与疑病症相鉴别:
      疑病症主要是害怕生病和害怕变形,有特指的对象。
    2、与焦虑症相鉴别:
      焦虑症的恐怖无具体的对象,也无明显的恐怖和回避行为。
    3、与强迫症相鉴别:
      强迫症的恐怖对象主要是来自患者内心的某些思想或观念,常伴有强迫症状,而不象恐怖症主要是对外界事物的恐怖。
    4、与精神分裂症相鉴别:
      精神分裂症伴有其他精神分裂症症状。
    *中医治疗要点
    (1)辨证轮治
      恐怖症以虚症居多,乃精血不足之症,非阳气有余之候。主要病变部位在肝、肾、心、胆。治疗以滋阴养血,宁心安神为主,临床上一般分为三型进行分型论治。
    1、肾精不足
      主证:腰膝酸软,精神不振,心慌善恐,遗精盗汗,失眠虚烦,面部烘热,舌红少苔,脉细弱。
      辨证分析:本证多因久病失情,或房劳过耗,精气内亏所致。肾在志为恐,肾虚则恐怖不安;腰为肾府,肾精亏损则腰膝酸软。肾之阳精不足,虚火内扰,故见遗精盗汗,失眠虚烦,心慌潮热,舌红少苔,脉细弱等脉症。以善恐廉见腰膝酸软,虚烦盗汗,潮热遗精为辨证要点
    2、肝胆不足
      主证:两胁不舒,遇事数谋寡断,虚怯善恐,面色无华,气短乏力,舌质淡,苔薄白,脉弱。
      辨证分析:本证因素体虚弱,精不化气,肝不藏魂所致。肝藏血舍魂,肝胆不足,柑不藏魂,但失决断,故遇事善恐,多思,胆怯寡断;肝气虚而不舒则两胁不适;气短乏力,舌质淡苔薄,脉弱,均为气虚之象。以善恐廉见两胁不舒,平素胆小怕事,遇事多忧虑寡断为辨证要点。
    3、气血亏虚
      主证:身倦乏力,自汗气短,面色无华,失眠多梦,心慌心悸,触事易恐,舌淡苔薄,脉细弱。
      辨证分析:本证多由思虑劳倦过度,耗伤气血所致。心主神明。神失气血荣养,失期所主故易怒;心气虚则身倦乏力,自汗气短;心血亏则面色无华,失眠多梦,心慌心悸;舌淡苔薄脉虚弱,均为气血不足之象。以易恐廉见气短自汗,心悸失眠,脉细弱为辨证要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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