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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婚姻与生育?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   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婚姻与生育?
    文章来源:北京文友医院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2-7 13:56:36

    *精神病患者的婚姻
      常常有患者和家属问医生和护士:“精神病患者能恋爱结婚吗?”实际上,每个成年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面临着恋爱和结婚的问题。但是,我国的婚姻法规定:精神病患者在疾病的发作期,未经治疗不能结婚。因此,各种精神疾病的患者如果经过系统的治疗,精神症状缓解后是可以结婚的,但是要注意以下的问题:
    *疾病未痊愈不宜结婚
      在患者疾病痊愈前最好不要考虑这个问题。因为在恋爱与婚姻的过程中需要每个人决定和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,有时甚至要动脑子进行思考,因此对于病情尚未恢复的患者来说,非常容易引起思想上和情绪上的波动而加重病情。另外,还有一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存在着一些精神症状,如幻觉、妄想思维逻辑上的障碍或者其他言语行为上的问题,不具备料理个人和家庭生活问题的能力,更不能处理教养子女的任务,因此不宜结婚与恋爱。
    *疾病发作期不能结婚
      在疾病的发作期,由于患者的思维、情感障碍,对自身缺乏正确的判断。因此,患者很难与他人进行深入的思维和情感上的交流,在这期间进行恋爱是很难成功的,此时也不宜建立恋爱关系。否则其恋爱关系一旦破裂,无疑可给处于病态的心灵雪上加霜。有的人在此时则千方百计,甚至不择手段地为患者择偶成亲,其结果是“好心办坏事”。一则这种婚姻不易巩固,容易破裂,并违犯了“婚姻法”二则给患者也带来了强烈的心理负担可导致病情恶化;三则给对方增添了痛苦。即便这样的婚姻勉强维持,也是长期处于风雨飘摇之中,给家庭生活埋下了不幸的种子。在恋爱的过程中,不仅是一方的事情,而且是恋爱双方事情,需要正确对待在这个过程中的受挫心理,因此,在谈恋爱期间,患者家属要帮助患者了解恋爱中可能要发生的事情,如何进行积极和妥善地处理。并做好心理上应对挫折的准备。不能放任不管,以免患者上当受骗,更不能用强求的手法求得非法的婚姻。
    *病情完全恢复2-3年后可考虑婚姻
      如果患者的病情已经完全恢复,2-3年无复发,而且其社会适应能力全部恢复,在继续巩固治疗的情况下,方可考虑选偶,也就是说,已经获得巩固的患者是可以进行恋爱和结婚的。但应注意不要选择配偶是精神病患者,一是夫妻双方均为精神病患者,一旦一方病情波动反复,会使另一方增加了很大的精神负担,并导致病情的反复,使整个家庭陷入混乱之中。二是如果夫妻双方同患精神疾病其后代患有同样疾病的几率特别高,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角色能力,也有程度不同的下降,他们在病中难以承担丈夫(妻子)及父母的责任,以致抚育子女困难。因此,有的出现离婚,家庭及子女离散,对患者是一个极强的恶化刺激,常可产生严重的后果。
    *对对方不宜隐瞒病情
      婚前应如实地将病情性质、复发的可能性及结局告诉对方,在得到对方的真正理解后,再考虑结婚;不要因为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对对方刻意地隐瞒,这样对方一旦发现了实情,会对患者的病情造成很大的影响,即使是结了婚,对方因感到受了骗,会坚决要求离婚的。并因此而影响家庭关系。
    *不要迷信
      精神症状虽然已经消失,但是患者病情的稳定性特别差,不要急于婚恋,一定要等病情稳定3-5年后再考虑。有的家属封建迷信的思想特别严重,希望用“冲喜”的方法。来改善患者的病情,认为孩子患病是由于想媳妇想的,所以勿忙结婚。不仅不利于病情稳固,反而会增加复发的机会,给患者本人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痛苦。
    *积极咨询
      积极做好精神疾病婚姻咨询工作,指导患者建立良好的婚姻适应能力,使其配偶能正确对待患者及其疾病,帮助他们从现实出发,处理好婚姻关系,渡过情感危机。所以,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结婚时一定要注意对患者的婚姻进行遗传咨询,父母一方有精神疾病者,子女的发病率几率为13%;父母双方均有精神疾病时,子女的发病几率为35%-68%。
    *离婚应慎重
     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离婚也要非常慎重,对确有必要离婚的患者,应在离婚前安排一阶段分居生活使患者逐渐适应独身生活。离婚后的生活也要妥善安排,使患者继续得到应有的管理和照顾。家庭在遇到这些问题时,尤其是拿不定主意时,最好到专科医院进行咨询,同有关医生商讨科学的对策,以利于个人、家庭和社会,利于优生和优育。
      国家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精神病患者,以不结婚为宜,经治疗病情缓解而结婚者,从优生优育出发,最好采取绝育措施,这才是利国、利民、利己之举。
     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婚恋、生育问题,不仅是患者及其亲属的问题,也是个社会性问题。目前,我国约有600余万精神分裂症患者,正确处理好他们的婚姻、恋爱和生育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    *精神病患者的生育
      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的遗传倾向,不利于优生,故对其生育问题应慎之又慎,权衡利弊。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育能力是正常的,在对待生育问题上,应考虑以下方面:
    (1)是否具有抚育子女的能力
    (2)疾病的遗传倾向
    (3)对其自身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应无影响
    (4)抗精神病药物对胎儿的影响,如何避免这样的影响
      根据优生优育原则,有人主张精神分裂症患者实行绝育。然而,每个患者的情况千差万别,对此最好找专科医生进行详细的咨询。
     

    了解更多信息,请拨打电话010-80685566

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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